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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我市基本形成医养结合体系长江有色金属|医保|资源|服务

网络整理 2017-03-27 最新信息

    养老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有了填补空白的医养结合地方标准之后,如何把标准化的医养结合带到现实中?昨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已被确定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太原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提出,以老年人为本,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提供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到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政策到位、服务专业、运行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目标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今年年底前,全市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占总数的3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占总数的30%以上;7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建成医养复合型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医养结合型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6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服务达到50%;居家医疗护理的新农合支付覆盖率达到50%。    到2020年底前,我市将建成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家庭、城市社区、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床位社区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20张    新建养老机构应将医疗机构设置纳入申报条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使用。200张床以上(含200张)的养老机构应独立设置床位不少于50张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或护理院等,200张床以下的养老机构应开设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等,并配备全科医师和专业护理人员,让入住老人享受便捷的专业化医疗保健服务。    全市5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2个乡镇卫生院各开设医养结合型床位不少于20张,在保持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对较小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量在区域内适度调整。

医生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    我市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综合、个性化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等。引导鼓励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家庭护理服务。    到2017年末,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75%以上,力争2020年实现全覆盖。

保险医疗费用及时报销结算    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老年人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销结算。制定家庭医生、家庭病床、老年人签约服务等配套医保政策措施,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床位费、家庭病床费和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探索建立太原市城乡失能人员长期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老年人长期医疗照护服务内容、报销范围,缓解老年人长期医疗照护费用支出压力。参保人在治疗期享受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相关待遇;进入医疗护理、医疗专护、居家医疗护理照料期享受长期医疗护理相关待遇。

联动住院休养颐养无缝转接    我市将建立老年人医养联动制度。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启动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库,进入“住院状态”,到医疗机构及时接受专业的医疗服务;在康复期转为“休养状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床位作为老年人疾病急性期过后的康复病床,统一调配使用,为老年病人回归家庭、社区前提供恢复期临床护理康复服务;病情稳定期回归原“颐养状态”,转入养老机构住养。三个时期的管理服务主体建立联动机制,有效有序配合,实现无缝转接。

 

 

摘自太原新闻网

Tags:医保   资源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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