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信息网-351030资讯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太原市征集老物件前线守卫2、老照片等展览资料|太原市|老物件|档案局

网络整理 2018-10-12 最新信息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传承山西悠久历史,提升山西文化影响力。10月11日下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在太原市档案局举行老物件、老照片等展览资料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省历史文化的文物、字画、史籍善本、生活用品、图片影像、文学作品、历史记录、民间故事等文史和实物资料,使散落在民间的珍贵遗存成为国家记忆和见证。据了解,此次征集活动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主办,太原市档案局承办,太原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太原市文物局协办,长期有效。  太原市档案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冯刚介绍,此次征集活动采取捐赠、借展、征购、复制等方式进行,征集到的物品将在太原市档案局、太原市图书馆、太原市博物馆、太原古县城、省政府旧址等展出。征集内容包含7个方面。1.关于反映山西重要历史变迁的老物件、老照片、手稿、图文影音、生活用品、商铺牌匾、手工艺品等实物资料。2.关于反映山西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圣旨、诏书、敕令、咨呈、布告、告示、奏表、手谕、诰命、敕谕、禁令、盟书、申状、契约、印章、证照、公报、诉讼文书、来往信函以及重要的碑文、铭文、碑刻、拓片、书刊报纸、货币、古书等实物资料。3.关于反映山西近现代革命史的党、政、军等地方组织、社会团体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报表、花名册、传单、印模、印章、报刊、音像资料等;民族英雄、爱国人士、民族地区社会名流的著作、讲稿、笔记、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事迹材料等实物资料。4.民国时期形成的各种命令、训令、指令、公函、布告、手谕、咨呈、照会、委任状、电报、契约、票据、聘书、证照、合同、协议、证书、货币、印章、会计簿册以及各种报刊、影像等实物资料。5.关于山西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图文等实物资料。6.关于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教育、劳动和休闲生活等变迁的民俗用品。7.其他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可考性的实物、照片。  据了解,此次征集物品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历史时期等,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非仿制品,能够反映时代印记和历史沧桑感;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联系人:吴静红;地址:太原市档案局(南屯路1号市为民服务中心7层);联系电话:13111056965 ,0351-2366973;邮箱:[email protected]

Tags:太原市   老物件   档案局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