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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低保|标准|神话人物附身记我市

网络整理 2017-07-28 最新信息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3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此次低保提标,惠及全市低保对象7万余人。这是记者7月27日从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此次我市低保提标,是“十三五”时期的第二次提标。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六个市辖区城乡标准一体化,按区域划分低保标准。到2016年底,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为523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462元。为了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服务于全市扶贫脱贫工作,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3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提标后我市各县(市、区)具体标准为:六个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阳曲和娄烦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与今年一季度末全国低保标准相比,提标后全市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居全省首位,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排位中,城市低保标准排名第二,农村低保标准排名第一。据了解,新低保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9月10日前将完成1月至8月低保对象的提标补发工作,9月份起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审核审批。

Tags:低保   标准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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