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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坐中泣下谁最多融金城涉嫌违法募集基金 法人牛利平被给予警告_财经

网络整理 2017-07-27 最新信息

  新浪财经讯 7月27日消息,近日,中融金城公司、牛利平、田亚斌涉嫌基金募集违法,对中融金城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其法人代表及总经理牛利平、副总经理田亚斌分别罚款并给予警告。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当事人: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城公司),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定代表人牛利平。

  牛利平,男,1975年12月8日出生,时任中融金城公司总经理,住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

  田亚斌,男,1969年4月6日出生,时任中融金城公司副总经理,住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对中融金城公司、牛利平、田亚斌基金募集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田亚斌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当事人中融金城公司、牛利平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融金城公司、牛利平、田亚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产品

  中融金城公司通过制作和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和推介智能时代一期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智能时代基金)。

  二、向投资者承诺固定收益

  中融金城公司在智能时代基金产品的宣传材料、海报中,向投资者承诺基金年化收益12.6%。

  三、未履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揭示程序

  中融金城公司未能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个人投资者申丽红、梁晓亮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能取得个人投资者申丽红、梁晓亮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书面承诺;未能取得个人投资者申丽红、梁晓亮签字确认的风险揭示书。

  四、基金产品金额低于法定标准

  中融金城公司在智能时代基金产品的宣传材料、海报中,宣称智能时代基金募集份额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每份基金的份额面值为人民币50万元,共计100份,最低认购额为1份,即50万元人民币。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基金产品宣传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中融金城公司、牛利平、田亚斌基金募集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行为。

  对中融金城公司基金募集违法行为,时任中融金城公司总经理牛利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中融金城公司副总经理田亚斌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中融金城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贰万元罚款;

  二、对牛利平给予警告,并处以贰万元罚款;

  三、对田亚斌给予警告,并处以壹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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