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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闺蜜反目谁骗谁150万?离奇诈骗案情节堪北大英雄2011比电影|闺蜜|重审

网络整理 2018-09-15 最新信息

  原标题:[津云调查]两闺蜜反目,到底谁骗谁150万?北京离奇诈骗案件一审判10年,二审驳回重审

  来源:津云

  这一般是电影中才有的情节——

  “女二号”为了钱,涉嫌伪造微信聊天记录,向警方称她被骗150万元,民警将“女一号”抓获。随后,有人以帮忙“捞人”为名从“女一号”母亲手中获得150万元人民币。然而这笔巨款并未将李安琪救出,她最终还是被推入狱中。

  很遗憾这不是电影,是发生在李安琪身上的真事。

  2016年,李安琪被捕,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李安琪母女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法官当庭宣判:李安琪一案发回重审。

  身患癌症的李母说,她余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等到女儿重获自由。

  事件回放

  李安琪和张馨月本是相交甚好的闺蜜,两人年龄相仿,同在澳洲留学,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玩耍。李安琪回国后,甚至带张馨月到长春老家玩,李安琪母亲对女儿这个姐妹照顾有加,曾经觉得女儿一个人生活在异地他乡,有这么个伙伴,是女儿的福气。

  与很多闺蜜关系更不同的是,俩人经常有大额资金往来。李安琪有自己的服装公司,还在国外做代购,张馨月经常找她买东西,也经常找她借钱。有时候,张馨月称父母的钱给她转不方便,还专门从李安琪账户中转账,再由李安琪给她,有时单笔资金就高达数十万元。

  有了男友、或是出了交通意外、或是捅了篓子,张馨月总是第一时间寻求闺蜜的帮助,或许在她看来,这个闺蜜是跟父母一样亲近的人。

  然而,两个闺蜜的感情在2016年3月划上句号。直到李安琪被警方抓走,依然不敢相信是张馨月报警抓她,直到她入狱,才彻底相信发生的这一切……

  两个相识七八年的闺蜜为什么突然反目呢?

  津云新闻记者发现,这一切,似乎与一个字有关:钱。

  2016年3月28日,张馨月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报案。同年4月5日,李安琪被带走。

  张馨月以诈骗为由报案,在李安琪被抓后,她给警方提供大量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还提供了一些银行流水等电子信息,试图证明李安琪骗走她150万元。

  按照张馨月的供述,李安琪注册了4个微信名,分别冒充李安琪同学的妹妹、算命大师、张馨月男友袁某宇以及其妹袁某琦,多次以张馨月或其家人有难为由,收取钱财消灾,总金额达150万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李安琪利用微信虚构多人与受害者交流,骗取被害人120余万元。

Tags:闺蜜   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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