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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部分商奇乐听书网场超市可以无理由退换货|退换货|太原|超市

网络整理 2018-09-12 最新信息

  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9月7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公告,对太原市部分商家推出的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期限进行了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无理由退货有利于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以及释放消费潜力。  为提升经营者形象及消费者生活消费品质,增强消费信心,进一步深入开展“诚信太原放心消费”活动,太原市消协通过向市内各大商场、超市、家居及家电卖场倡议,将部分实体店承诺的无理由退换货期限进行公布。对无理由退换货商品的要求是,有发票、商品包装吊牌完好、无破损无污渍无洗涤、未经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特殊商品除外。 链接  部分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期限  ●商场  铜锣湾:本地7天,外地15天;华宇:7天;茂业:本地7天,外地15天;和信:7天;万达:7天;王府井:30天;贵都:7天;北美:7天;北美N1:7天;解放大楼:3个月  ●超市  沃尔玛:90天;美特好:7天;家乐福:7至15天;山姆士:7天;华联:7天(非食品类);永辉:7天  ●家电  三友:7天;苏宁:7天;国美:15天  ●家居  居然之家:验收后30天(定制和为消费者专门进口的除外,消费者要负担安装费、运输费和重新包装费);黎氏阁:收到货40天(消费者需承担产生的相应的仓储费、包装费、上楼费、运输费、测量费和拆装费)

Tags:退换货   太原   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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