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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又出新规管制共享单车、电刘文亨学评书动车行驶

网络整理 2017-07-31 本地信息
(原标题:太原又出新规了!骑共享单车、电动车的都看看!)

时下,共享单车如火如荼,太原的小黄车、小绿车到处可见;

而很多人为了上下班方便,都骑电动车,高中生、初中生也屡屡可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太原又出新规了!共享单车、电动车有了管制条例了!

共享单车压占盲道

压占盲道、侵占人行道、挤占快车道、随意停放,这都是共享单车在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太原迎泽区执法局暂扣的违规共享单车数量已达3000余辆。

目前,太原市投放了14.3万辆共享单车。其中包括2.5万辆酷骑单车、5.2万辆摩拜单车、6.5万辆OFO单车和1000辆百拜单车。总注册用户已突破80万人,并且这一数据还在继续攀升。

任意停放

面对“来势汹汹”的共享单车,太原市数字城管已经出台了相关方案:车头冲便道内侧整齐摆放,不得压占盲道;禁止停放区域不允许摆放车辆。并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借鉴外地经验,在未来设立电子围栏,禁停范围内无法租还车,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

下一阶段,数字城管平台派信息采集员现场核查,确认处置结果后方可结案。共享单车损坏、停放位置不合理的处置时限为两小时,遇特殊情形申请延时最多不超过3次。当市民遇到身边共享单车损坏、停放位置不合理的现象时,也可以向太原数字城管12319反映举报.

而除了共享单车要管控。还有电动车出行!

在太原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我们总能看到穿着校服的孩子,骑着电动车从你身边呼啸而过以前也许没人管,但现在可不行了,太原立法了!

《条例(草案)》中提出,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人年满16周岁;随车携带行驶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人员引导;过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或者制动器失效时,下车推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行驶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在可以通行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临时借用相邻的车道行驶,待行车道正常后应当立即返回规定行驶的车道;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物高度自地面起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标准等。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按照标志、标线停放;在未设定停车地点停车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因抢救伤员需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有争议的,应当报警处理。

我们要明白,这么做都是出自我们对于孩子安全的考虑,希望所有市民,尤其是学生和家长能够做到!你自觉我文明,共创美好大太原!

Tags:共享单车   太原   自行车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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