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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局冰岛神狙长尹喜平因受贿行贿被判一年八个月

网络整理 2017-02-23 本地信息
(原标题:原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尹喜平因受贿行贿被判一年八个月)

中国青年网太原2月23日电(王晓妹)据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晋城检察”2月23日消息,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通警察总队)原党委大大、局长(总队长)尹喜平受贿、行贿一案,日前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尹喜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尹喜平任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通警察总队)局长(总队长)、党委大大。2014年9月25日,尹喜平被有关人员带走。

2015年12月3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外通报该省四名厅级官员调查结果。该项调查结果显示:尹喜平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案不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2016年5月19日,尹喜平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公诉。

(原标题:原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尹喜平因受贿行贿被判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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