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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网络整理 2019-06-10 最新信息
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为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完整和缜密的文官管理制度。这些文官制度,不仅使得中华帝国的政治运转有效有序,也对当时以及后世许多国家的文官制度创立和形成,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和探究中国古代的文官制度,了解我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内容及特点。

一、文官制度的形成发展

文官制度,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所推崇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是儒家思想与中国封建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和思想爆炸。

《论语·子路篇》记载: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所以说,现在被西方世界引以为傲和奉为经典的文官制度,其实最早还是从中国借鉴和学习的。

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维护大一统的局面,设立了强有力的行政机构和组织以巩固皇权,逐渐形成了最早的文官制度,开始时以“世袭制”为主。

而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最早形成于17世纪末期,整整落后于中国近2000年的时间。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中国人才是文官制度的鼻祖和创始,引领了世界文明的趋势。

到了西汉时期,尤其是武帝时,不仅大幅度扩张了原有的领土和疆域,而且在思想领域和文化领域也首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与主导地位,使专制大一统的思想,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逐渐定型。期间,文官制度的发展也迎来了机遇,多以“荐举制”为主。

笃信儒家思想的汉武帝,开始大力任用儒家学者,不仅赋予殊荣,而且赠予官职、津贴和特权,使这些学者强烈地关怀帝国的兴衰和存亡,最大限度调动了他们的热情和积极性。汉武帝所设计的这种文官制度,尽管还处于雏形阶段,但却意义深远,影响巨大,一直持续到了汉代的终结,大约有四百年的时间都在更新变化中。

直到隋朝时期,隋文帝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的战乱和分裂局面,再一次实现了国家的大一统。特别是隋炀帝时期,创造性的开始了“科举制”,极大地推动了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之后,虽然有过几次短暂的中断,但文官制度却始终运行不辍,持续进步。

到了北宋以后,由于开国皇帝太祖赵匡胤钦定的“重文抑武”国策,提倡笼络士大夫治理天下。以致于,朝野的政治气氛相当开明,甚至到了过分开明的程度。这样,文官制度得以蔓延,传统的“贵族政治”“武人政治”,从此以后基本上退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舞台。

到了明代,由于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而权分六部,初衷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独断。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大出朱元璋预料。君主权力非但没有获得加强,反而被空前高涨的文官集团处处压制,皇帝为了压制过分崛起的文官集团,甚至被迫引入了宦官集团以对抗文官集团。

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结果,按下葫芦起了瓢,使得明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宦官危害最严重的朝代,也使得文官制度进入到畸形发展的阶段,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东林党”势力。

而最后的清代,文官制度得到了合理的弱化,因为明代的文官制度实在是过于强大了,强大到危及皇权的程度。满人入关后,尤其是雍正时期建立了军机处,将封建君权推升到空前的鼎盛。在此背景下,文官制度被进行了压缩和规范,一直持续到了清朝灭亡。

二、文官制度的内容

(一)、录用

世袭制

主要形成于商周时期,依据家族的血缘和亲疏关系,确定各官员的任用和级别。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分封制和宗法制,尽管这两种制度主要用于上层的统治阶级内部,但这种“亲贵合一” 的制度,也算是一种特殊的文官制度,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荐举制

东周时期,周王室没落后形成了诸侯割据现象。诸侯之间相互攻伐和战乱不断,为了求得生存,各国都非常重视选贤任能。因此,官员的选拔方式开始趋于多样化。

秦汉以后,文官制度主要集中于荐举制,分为察举征辟两种方式。察举是自下而上的选官方法,即朝廷指定不同的官员担任举主,依照相关规定推荐相应的人才,多为中下级官员;而征辟,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选官,由皇帝亲自征召品学皆优的人才,多为出任高级官员。

西晋到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主要采用“九品中正制”。国家设立各级的大小中正官,按照门第和德才,最主要是门第,考察和推荐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计三级九等,一度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尴尬局面。

科举制

始创于隋朝隋炀帝时期,发展到唐代后已经十分完善。一般以儒家的经典著作为考试内容,由礼部具体主持,选拔合格官员加入到文官队伍中。

孙中山说:

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此后的历朝历代,科举制度都有所发展和改进,在形式上打破了士族和门阀制度,为大批中下层寒士,提供了通过个人努力而入仕为官的机会和途径。社会出现了“朝做寒衣郎,暮登天子堂”这种以才取人的可喜现象。

但是,到了明清以后,由于科举考试内容死板教条和格式僵化,完全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清末时期被彻底废除。

(二)、考核

对于官员的考核等奖惩制度,在我国古代由来已久,很早便出现了。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然而,之前的律法多会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正规的考核制度,基本上形成于国家大一统后的隋朝。为了加强这种考核机制,隋唐时期专门设立了考功司,负责进行官员的考核工作,具体依据的标准是“四善”和“二十七最”。所谓“四善”

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而“二十七最”则规定了不同职责和不同职位的各级官员,在相应领域所要坚持的工作准则或者工作操守。

到了明代,文官制度发展到了巅峰时期,考核也日益完善和严苛,分为考满和考察两种形式。考满是对官员任职的全面考察,结果分为称职、平常和不称职三种。考察又称为“大计”,类似于一种纪律监察,分为“贪、酷、躁、老、病”等内容。

到了清代以后,考核官员成为一种惯例和定制,对京官的考核叫做“京察”,对地方官的考核叫做“大计”。考核中纠以六法:

不谨、疲软者,革职;浮躁、不才者,降调;年老、有疾者,休致。

如考核优异者,进行升赏,有即升、推升、议叙、加俸、加顶带、荫子侄、入旗等等;而考核不合格者,有降罚、罚俸、降级留任、降级调用、革职留任、革职、撤祠、赐恶名、赐死等。

(三)、等级

东周时期,官员的等级是“九命制”,即以九个等级来确定诸侯和百官的地位,官员的等级开始趋于明确的划分。

秦汉时,实行粟石品级来区别官员的等级,不同官员有不同的品级。

魏晋南北朝时期,则采用品、班、命等划分官阶和等级的方法,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级的官制体系。

隋朝开始,官员统统分为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类似于正副两级,共分有十八级。

确立明确等级以后,作为政府给予官员的报酬,俸禄的发放也就有了依据,按照其不同的等级分配。

《周礼·王制》记载:

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从周朝开始,一直到隋朝,基本上都是实行以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以土地、粮食等形式发放。

唐代以后,官员俸禄开始由岁禄、月俸、职分田等多种不同形式构成,实行实物和货币并行的俸禄制度。

宋代以后,经济水平获得了空前发展,官员的待遇也越发优厚,俸禄转而以货币为主,除了俸钱之外,还有禄粟、职田等实物奖励。不仅如此,甚至还出现了“衣粮钱”、“给券”和“茶汤钱”等名义发放的津贴和福利。

而到了明清时期,基本上俸禄都以白银的形式为主,局部时期辅以粮米和其他实物。

(四)、监察

秦汉时期,作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职掌着“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的职责,也是御史大夫最主要的职责。

汉武帝执政后,一改之前的无为治法,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名,以“六条”问事,监督管理各级地方官员。

唐朝开始,在中央设立御史台,下辖有台院、殿院、察院,专门负责对于官员的监察工作,使得文官制度中的监察职能,趋于成熟和规范,保证了文官制度的合理推进。

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纠察官风以外,为了肃正纲纪和严格管理官员,还设立了谏院“风闻弹奏”。

明代时,将之前的御史台改组为都察院,专门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后来,还设立了六科给事中,与中央六部进行对口的监督。

清代时,将前朝的六科给事中,合归于都察院统一管理,专司监察职能,提升文官制度中的监察职能。

(五)、致仕

官员到达一定的年龄后,朝廷准许其退休归养的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有疾患者也可提前。官员以何官或何职致仕,致仕后的俸禄等待遇,与其功绩以及皇帝的恩宠和亲疏程度有关。《尚书大传·略说》记载:

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

汉代官吏退休有如下规定:官吏年七十,耳目不聪,腿脚不便就得致仕;告老退休后,朝廷给其原傣禄的三分之一,以示尊贤;官吏年老告退,也是为国家让贤路,引入新的人才。

唐朝沿袭了汉以来的制度,规定凡职事官年 70者,均应退休。但是,实际上亦不局限于70岁致仕,“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太宗贞观年间诏文武百官致仕者,准许有“参朝”的条例,并且规定“参朝之日,宜在本品现任之上。”这是给致仕官员在政治上的一种优抚和待遇。

唐代之前的致仕制度,一般而言没有太大的定数,造成官员之间极大的悬殊和差异。

北宋时期,由于“冗官冗员”现象严重,官僚机构庞杂繁多,宋朝统治者不得不制定出一套条例和法令,使得致仕制度更加完善和固定。对致仕官员的条件、待遇、安置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之成为一种法律,尽管历朝历代在后来有所修改,但大体思路一直被后世沿用。

《宋史·致仕》记载:

景佑三年有诏,致仕官旧皆给半奉,而未尝为显官者或贫不能自给,岂所以遇高年养廉耻也?其大两省、大卿监、正刺史、阁门使以上致仕者,自今给奉并如分司官例,仍岁时赐羊酒、米面,令所在长吏常加存问。

三、文官制度的特点

(一)、维护至高无上的皇权

君主专制,是我国古代政治统治的最核心部分。君主握有国家的军政大权,握有臣民的生杀大权,各级机构和官员,都受职于皇帝,为皇权服务,对皇权负责。

“家天下”的意识根深蒂固,层层节节的文官制度,作为封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权力指向单一、大众意识淡漠、人身依附严重,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了种种的弊端,限制了文官制度的健康发展。

尽管《孟子》记载: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浅谈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但这种圣贤思想,仅仅在闲暇之时被经常被提及,在真正的政治制度中无人顾及,在文官制度中亦是如此。

(二)、特权思想严重

特权主义思想古来有之,基本上从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在文官制度中更是如此。官员在做官的同时,自然拥有了权力和地位、财富、名望等等。

久而久之,做官已经不再单单是一种职业,而成为了一种身份,一种等级,影响了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圣训,就是对这一特权思想的真实体现。

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税、不服役等隐性收入和年节孝敬、陋规津贴等灰色收入。

(三)、腐败现象严重

首先说,腐败问题不仅现在大力强调,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期,腐败问题都成为了一种顽疾。产生腐败的原因,必然是由于公共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出现了缺失或者失衡所造成的。

所以,可以说腐败是所有专制体制下,不可避免出现的附属品,无论你是否情愿,它都不可避免。

在中国古代的封建君主集权体制下,尽管有严格法令和专职机构监督防范和惩处腐败问题,但由于所有的监督机构权力来源都同出一系,而且监察方式和手段单一固定,其作用和效力都十分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极难整治。

(四)、缺乏专业技能

在传统的取仕制度下,官员的知识结构非常单一,专业技能非常匮乏,专业操守更是空白,出现外行领导内行是大概率的事件,已经见怪不怪了。

官员如果不是出身士族或者门第之家,出仕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都是一些维护封建统治的圣人之言或者经史子集,实用效能非常低下。

而且,由于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使得本就缺乏实践能力的各级官员,职责变得十分单一。比如,负责倡礼教的官员,只知道满口的仁义道德;负责催粮征税的官员,只知道斤斤计较的收租;负责弹劾上奏的言官,只知道鸡蛋里挑骨头,风闻言事找茬挑刺……。因而,所有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分析、整合、调控、统筹社会的知识和技能。

我国古代的文官制度,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封建时代的局限性和落后性,也无可争辨地蕴涵着丰富的历史进步性,是前人给后世留下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帝国的终结: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批判》

本文作者:文史不假(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70044991180190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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