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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5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批 公房出售办不动产前线守卫2证更快捷|公房|要闻|政务

网络整理 2018-12-27 最新信息

  12月22日从市国土局获悉,市民办理公房出售业务,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之后需要登记、扫描、审核、登簿、制证等流程,办理效率大大提高。

  可以办理的公房转移,指售房单位已取得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且符合公房出售有关政策条件;申请人已取得权籍落宗确认书、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及交易审核备案表;花名登记表;评审结论表;通用申报表。

  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平面图、宗地图;不动产权籍落宗确认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及交易审核备案表;花名登记表;评审结论表;税收通用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书。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提交的必要材料包括:单位如发生名称变更,改制、重组或破产清算时需要提供相关加盖公章的文件;涉及一次出售,原产权单位名称已经发生变更的,需要原单位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公房出售手续。

  住宅登记费每件80元,工本费每本10元。市民可到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208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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